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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施行电子烟消费税?这事关几十万家零售网点的“生计”?

2022-11-19 13:52 来源: 中国经营网     

  生产企业自己承担了一部分,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税提高以后价格也会增长。

  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敖伟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各品牌在国内的售价,近期会进行调整,最终与消费者接受程度达至动态平衡,具体体现在零售终端的售价需要进一步观察。

  对此,上述税务人士建议,如果从事电子烟生产、批发业务的纳税人不能准确掌握相关纳税信息,可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以了解消费税税种认定情况。

  监管趋严

  一直以来,由于电子烟是按普通消费品征税,因此其综合税率也低于传统烟草,这使得电子烟行业得以快速发展。《2021电子烟产业蓝皮书》数据表明,2021年中国电子烟行业的市场规模达到了197亿元,同比增长36%。

  然而,随着电子烟市场规模的大幅增长,一些技术并不成熟的企业也加入电子烟行业,同时为了追逐利益,有企业还推出各种口味的调味电子烟,导致整个行业鱼龙混杂。

  之后,伴随各类监管政策的发布,我国电子烟行业也迎来多方监管。2021年11月,电子烟被正式纳入烟草监管体系后,此后的一年时间里,国家相继出台《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国标),并明确要求禁止销售调味电子烟,以规范电子烟的监督与管理。

  在33号公告中,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后,是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这是国家对电子烟参照卷烟进行规范管理的重要步骤,有助于保障税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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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33号公告的规定,纳税人从事生产、批发电子烟业务的,按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价格。其中,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以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含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的计税价格。

  举例来看,某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2022年12月生产持有商标的电子烟产品并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00万元,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36万元(100万元×36%)。

  如果该纳税人委托经销商(代理商)销售同一电子烟产品,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10万元,则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39.6万元(110万元×36%)。

  值得注意的是,33号公告还进一步鼓励电子烟出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解释,消费税征税范围仅针对中国境内销售产品,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免征消费税,并且还享受原来退税13%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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